很多旅游景区苦于此种现象“白天看景,晚上走人”,景区夜间形象品质差:夜间吸引力匮乏,景区夜间界面不连续,整体环境黯淡;夜间旅游价值不高等因素,导致形成了景区较严重的“留客难”问题,严重制约了景区的各方面发展。
景区照明是一种特殊的照明形式,它对自然、人文特色要求更高,对灯具选用严苛,对照明工程实施标准制定精细,那么综合起来,要考虑哪些因素呢?
1景区地灯.统一规划
旅游景区夜游灯光照明规划,有助于大力发展景区文化旅游的建设,结合创意、科技、艺术,将自然、灯光、人群三位一体,注重人与环境和作品的互动性,给受众带来旅游观光价值和运营收益,从而引发全新的夜景旅游形态和巨大的商业价值。
因此景区的照明规划要突出重点、造型美观、节能环保、照度适当、经济安全。
准确把握照明光源的选择,采用散热效果好,光亮度稳定性好,寿命长的灯具。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,可采用低耗、节能、环保型的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照明设施。
2.景区地灯采用合适的光源
对情绪化的色调因素要适当处理,忌滥用色调及采用五光十色、花花绿绿的手法布光。目前景观照明设计普遍还存在这样一些误区,认为景观照明应追求明亮的效果。
这种做法不仅不利于表现照明载体的文化艺术内涵及自然本色,而且对电能是一种较大的浪费。
这种做法的最终结果是引发光污染,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造成“人造白昼”,直接影响人的生活规律,危害人体健康;光污染对车辆驾驶者、行人产生视觉不适感,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;光污染影响地面天文观测站的正常空间观测。
因此,景观照明应以营造温馨、宁静舒适的安居环境为目的,照度应当适中。
3.景区地灯空间设计有层次感
景区照明功能要明确,该亮的地方要亮,路标、转角、道路、障碍物、重要景观;
确保使用安全,无高温接触、阻碍行进、误导人流、灯具脱落等危险。
夜景照明空间利用光的叠加、流动、半透明、折射等特性,对景区白天空间进行二次设计;
打破按常规景观节点的重要性安排灯光的明暗空间关系的惯性思路,针对次要节点进行更细腻的光效营造;
对由于黑夜而消失的空间边界利用光进行复原或重建,让夜景空间也有秩序。
4.景区地灯用灯光营造景区意境
如果说景观的光造就了景观的夜景空间的形成,那么光的色彩则给这个空间披上了温暖的外衣。不同色彩的灯光表达的情感有冷暖、轻重的不同,利用不同颜色的灯光营造不同氛围的空间;
同一空间的灯光照明应当呈现和谐的状态,不宜多种颜色同时存在;使用显色性较好的光色,使形态好、质感丰富、有亲和力的物体呈现本真的状态。
优秀的景区灯光设计能运用灯光增加夜间情趣,平庸的灯光设计则表现平淡无奇;
通过植物遮挡、灯槽隐藏、低位遮盖、内置于构筑物中、隐入水中、拟物等方式将灯具隐藏起来,但光能透出来,形成悬浮、剪影、绘画等特色的灯光效果;
通过灯光和雕塑、装置艺术、涂鸦艺术、舞台艺术、地形等结合,营造新奇的及其富有想象力的感官享受。用灯光营造景区氛围,既要符合传统美学思想,又要体现现代景区面向未来的情怀。